8月8日上午,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組長胡吉安,副組長王東、劉云一行對集團落實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試點工作進行調研座談。集團公司紀委書記袁淑文參加座談。
座談會上,袁淑文圍繞集團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的具體做法,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的打算等方面,向檢查組匯報了試點成果,圍繞如何更好地運用“四種形態”與調研組深入交換了意見。
聽取匯報后,胡吉安對集團實踐運用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。胡吉安說集團作為省屬國有骨干企業,在落實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工作中,黨委大力支持紀委努力探索,使監督責任切實履行到位,執紀問責強度到位。實踐中積累了許多比較成熟的經驗和做法,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。
對如何深化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,胡吉安提出三點要求:一要提高認識。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要由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委來領導決定和組織實施,如果黨委主體責任扛不起來,落實“四種形態”的成效就會大打折扣。二要強化責任。紀委在落實“四種形態”中不能單打獨斗,要善于創新工作載體,形成縱向貫通,橫向聯動的工作機制,協同推進“四種形態”的貫徹落實。三要示范引領。駐省國資委紀檢組選擇建投集團作為試點單位,就是對集團的肯定和信任。要認真研究試點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,不斷總結經驗,提煉特色亮點,努力為其他省屬企業提供可借鑒、可復制、可推廣、可操作的經驗和做法。
【記者:董光平 陳虹婭 責任編輯:李律】